时间:2022-12-21 09:22:00来源:本站整理作者:点击:
苏州工业园区《关于开放再出发的若干政策意见》的适用对象有哪些可能是非常多民众关注的问题,针对这个问题,我们本地屋收罗整理了以下内容
图片由网友“借风告白”提供
本意见适用于符合园区产业发展方向,在园区主导产业、新兴产业、总部经济、现代服务业等领域,工商注册地、财税户管地均位于园区范围内的企事业单位的创新创业人才,主要包括:
1.顶尖人才:诺贝尔奖获得者、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、中国科学院院士、中国工程院院士、发达国家权威学术机构会员(或称“院士”)等顶尖人才(团队)。
2.领军人才:园区自主申报入选国家级重大人才引进(或培育)工程、省“创新创业人才引进计划”、苏州市“姑苏人才计划”的各级领军人才(团队),以及入选园区“金鸡湖人才计划”的人才。
3.高层次人才:硕士和博士研究生人才,以及外籍A类高端人才。
4.紧缺人才:园区自主申报入选的姑苏重点产业紧缺人才,园区各业务部门按市场标准认定的紧缺人才和高技能人才。
其他经认定相当于上述各层次的人才,参照相应类别享受政策待遇。具体实施细则对政策享受对象有明确规定的,以实施细则为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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