时间:2022-11-08 17:19:00来源:本站整理作者:点击:
枣庄原则上自11月15日开始供暖,但也会根据气象情况适时调整供热时间,提前供暖;供热价格方面,将集中实行政府定价,由市、区价格管理部门确定。
缴费时间为10月20日至11月30日,供热收费标准按枣价格发〔2010〕153号文件执行,居民每采暖期为19.20元/平方米,非居民每采暖期为28.30元/平方米。
缴费时间自10月24日全面开启,供热收费标准按枣价格发〔2010〕153号文件执行,居民每采暖期为19.20元/平方米,非居民每采暖期为28.30元/平方米。
缴费时间为2022年10月8日至2022年11月10日,供热收费标准按滕发改字【2019】115号规定:“按面积计费的居民用热户,收费标准为19元/平方米,按套内建筑面积计收热费;按面积计费的非居民用热户,收费标准为25.8元/平方米,按建筑面积计收热费。按计量收费的用热户,收费标准为57.3元/吉焦,172元/吨。”
计量收费的居民和非居民用户,按照《关于实行两部制热价有关政策的通知》滕价发【2017】42号执行。
缴费时间为2022年10月6日至2022年11月20日,供热价格按照枣价格发[2010]153号文件规定执行,居民每采暖期为19.20元/平方米,非居民每采暖期为28.30元/平方米。
缴费时间2022年10月08日至11月15日,按照《台发改字[2021]70号》文件规定,居民用暖价格18元/平方米,非居民用暖价格27.6元/平方米。本采暖季如遇收费价格调整,则按价格管理部门文件执行,对已交费用户差价实行多退少补。
缴费时间2022年10月20日至11月30日。根据枣价格发〔2010〕153号文件执行,居民每采暖期为19.20元/平方米,非居民每采暖期为28.30元/平方米。
暂未发布具体供暖缴费相关信息。依照去年情况,缴费时间在2021年11月5日前,2021年11月6日至11月15日期间停止收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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